Z省的案子结婚后,周春梅的那外“男朋友”与同伙不意外的判死刑立即执行,但从她手里骗走的那些钱自然追不回来。

        周春梅不仅没有获得赔偿款,还把李圭家赔她的钱贴进去,她们母女俩手里仅剩的那点钱哪经得起坐吃山空。

        刘桐自己不想吃苦,唯一的想法就是走捷径,希望周春梅能找再个高富帅男朋友,她能舒舒服服的当富二代的丈母娘。

        可惜,经历过李圭的事,与在Z省的遭遇,周春梅在竹县莫说找高富帅,连打光棍的那类人也看不上她。

        周春梅在本地不可能找到下家,呆在竹县总是遭人指指点点,她在乐小同学闭关搞研究后的第二年也再次外出打工。

        女儿外出打工,刘桐在家,她在周春梅嫁高富帅无望之后,只盼着给自己找张长期饭票。

        大约一年半前,她成功找到第二春,恋爱了!

        刘桐恋爱的对象就是那个她曾经中意的某个小店的店主,那位也是离婚人士,有个儿子。

        小店店主比刘桐少几岁,他的儿子比周天明还少半岁。

        刘桐本身就看上小店的店主,与人结识后很快就陷于热恋,两人交往七八个月便走进婚姻殿堂,结为夫妻。

        刘桐与二婚丈夫也确实过了数个月蜜里调油的日子,可惜好景不长,某一天,她的二婚生活美梦被上门接收房子的新房主打碎。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