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的萌发是一瞬间,持续的期限却很久很久,当喜欢成为一种习惯,呼吸间都是对方的味道,那又要怎么将对方从生活中剔除呢。——阮岑日记
“邓珩哥哥,你真好看。”幼儿园里,三岁的阮岑,看向一身帅气小西装的邓珩,眼中满是星星眼。
她在镇上的小学从未见过这般打扮的小男孩,莫名地会闪闪发光哎。
三岁小姑娘不知道的是,刚从江城回来的邓珩,身上穿的是江城最流行的装扮,上下一身,就要一千多。
小小的邓珩却是皱紧了眉头,他刚被妈妈带回村里,乡下的生活与城里截然不同,对他来说却没什么区别,都是在书房看画本,唯一的优点就是没了奶奶时刻的督促。
眼前的小女孩却突然把他拉到了乡村最自然的地方,这里的鸟语花香,这里的清澈河流、林木葳蕤的小山丘,就连春日枝头顺着丝线爬下来的毛毛虫都有了别样的色彩。
“啊啊啊。”小姑娘咋咋呼呼,明明害怕毛毛虫害怕得要死,却还是能顶着衣服上到处乱爬的毛毛虫凑到他跟前,“邓珩,你看,彩色毛毛虫哎,还怪好看的。”
邓珩嫌弃地撇开眼,能从毛毛虫上看出好看的阮岑,傻乎得不行。
“邓珩,原来萤火虫这么丑啊,亏我以前那么喜欢。”初中的阮岑到底长大了些,喜欢的不再是彩色毛毛虫,也不是蜗牛赛跑,而是夜晚池塘上空成群的萤火虫,最大的梦想是晚上的蚊帐能被萤火虫点亮。
为此,两人半个夏天都转悠到池塘周边,还撞上一棵大树下盘踞的蛇,两人一蛇对峙不过三秒,就唬得两人落荒而逃。
但好在结果是好的,玻璃瓶里最后装进了两只萤火虫,丑兮兮的,发着光,确实很好看很梦幻,邓珩如此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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