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挺有意思,好人做了一辈子好事,却只做了一件坏事叫「原形毕露」,坏人做了一辈子坏事,最後做了一件好事叫「浪子回头」?
台湾的法律为了感谢回头的浪子给了他们一个可教化的法律权利。
可有考虑过被害人家属的感受?被害人的冤屈?
对法官而言,一个错误的Si刑判决,意味着国家以正义之名杀害了一个无辜的人,这种不可承受之重,使得法官在面对任何一丝疑点时,都宁可选择较为保守的无期徒刑。
「有无教化可能」是法律上的判断,不管神职人员或心理学者都只能提供所见的行为证据。忽略人X的复杂面与「人大抵都怕Si,但有些人确实关不怕」的事实。
却在量刑过程中让法官们找到了一个好理由「有无教化可能X」成为回避Si刑的关键因素之一,「教化可能」一词的发明成了通往废Si路上的中继站,Si刑犯的保护伞。
根据美国联邦证据规则:「不得将特殊法律争议交由非法律专家判断。」
「请法官不要再以教化可能来当判决理由。」成了检察官在开庭时最想说的一句话!
闻言一听到反方的结辩时的话!心有同感,他也想站起来鼓掌,偏偏不行!因为此刻两派人马立场不同。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三五中文;http://www.fuke321.com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