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深人静,一部没牌照的桑塔纳停在方天父亲家楼前,借着微弱的车内灯看得出正是便装的那三人。

        杨所紧张地问:“小雷,你确定没人吧?其实随便往哪里一放不好吗?”

        李头鄙视的看着他。

        小雷耐心解释说:“本来我也是这么想的,可从所里到他现在住的地方一路上都是大马路,要是离开市中心把他丢到荒郊野地、河边桥底,不符合逻辑。那女的既然做了这样的口供肯定会要找他来的,被她发现什么问题就麻烦大了。如果他死在家里,就没关系了,我们可以推说是压他回所的路上被义愤的群众打伤的,我们顶多是没及时发现情况,不过只要我们的工夫做足,一口咬定他做了笔录后因为与女方口供一致,我们就放人了。”再嘿嘿一笑,说:“杨所,有你爸爸在谁会去真个过细查呀,只要船过得舵过得不就一切平安。”

        杨所听了稍是放心,还是不安的问:“你确定这几天他家都没人?”

        小雷看看旁边座位上麻布袋般倒着奄奄一息的方天说:“我下午刚查的,他父亲在医院据医生说,没个十天半月还下不了这个床,刚离婚,没儿女,属于被一脚踢的那种。有个老弟是下岗职工,住在工矿区,没大事不来的。”

        杨所吁了口气。

        静静地等到最后盏灯熄灭,三人带上手套穿上鞋套,轻手轻脚的摸到四楼,用钥匙打开门。

        杨所就要扯门边灯线,被老李一把抓住他的手,低喝:“别动,我带了手电筒。”在口袋里掏出个小巧的手电筒递给他,杨所回头望时,小雷早就进屋查看去了。

        悉悉索索一番后,小雷轻呼:“找到了。”

        老李谨慎地嘱咐:“看清楚,一定要是本人笔迹,注意不要是别人代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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