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汉会典,地方督抚,尤其是总督,位高权重,可谓集行政、立法、司法、监察、军事大权于一身。
其中监察之权,包括对所属文官布、按两司、学政以下,武官都司指挥使以下的各级官吏可行使考核权,对所属文武官员有具本题参之权。
人事之权,文职道府以下有提调权,即可不经吏部而直接任命官员,但需要向吏部备案,提调范围因时因地制宜,但名额一般不会超过一半。
也就是说府县以及分守、分巡两道的官吏,基本可以自由任命,除非全部撤换这样的极端情况,一般只需要向吏部备案即可。
立法之权,包括可以制定省例。
这就是为何史鼎心心念念想要做督抚之故,督抚在地方上等同于土皇帝。
故而巡抚还好,权力局限于民政,总督就尤为权重。
以往,大汉也就四川、两江、湖广、两广等四地设置总督差遣,而且因事常设常罢,就是说过了三五年,突然又进行裁撤,相关官吏或升或调,比如云贵总督也曾因战事短暂而设,事后即罢。
贾珩在河南呆不久,也会随之而走,那么河南重设巡抚督查民政,权力肯定大为缩水。
随着几位知县“开会之中”就被带走,场中官吏面色微变,大气都不敢出,心头凛然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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