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绵让人又准备了一些新鲜的蔬菜和干草,试探着塞了进去,可那兔子凑过来只闻了闻就退到了一边,她又轮流换了一些蔬菜喂食,还是相同的结果。
戚绵:?
是不饿吗?可是据仆人们所说,他们找到兔子的时候,它正窝在某间客房里一动不动,血族的别墅里,除了血袋还会有什么食物,按理来说它应该一整夜都没有吃东西了。
雪白的兔子球球缩在铁笼的角落里,金属光泽的黑色将它的白毛衬托地更加纯净,有种诡异的美感,戚绵忽然注意到,这只兔子的瞳孔颜色,是一种格外艳丽深邃的玫瑰红。
[三三,原身她为什么要捉这只兔子?]戚绵问道。
三三翻阅了一下资料,很快回答:[找到了,“戚绵”觉得这只兔子血液的味道特别香甜,所以她其实是想喝这只兔子的血,不过在原剧情里,她的兔子跑了之后就再也没被找回来了。]
喝兔子的血?戚绵知道这个世界的血族只有在实在找不到人类鲜血的情况下才会选择动物的鲜血,据说动物血喝起来有股难闻的腥味,是血族里最低等的食材了,戚绵一个大小姐怎么会对兔子感兴趣?
她猛吸一口空气,什么都没闻到啊?
[只有它流血了你才能明显闻到,原身正是因为兔子不小心划伤了自己的后腿才发现的,现在伤口应该已经愈合了。]三三提醒道。
戚绵望着那只安安静静窝成一团的兔子,好奇心上来,伸手打开铁笼,轻而易举就将那只兔子捞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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