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已是遥远的传说。

        那之后,我没再交过男朋友,甚至连暧昧的火花都没擦出。

        一次公司团建,在酒吧喝多了,灯光暧昧,酒精烧得脸热。

        一个男人凑过来,眼神热切,唇刚碰上我的脖子,我就推开他,胃里翻江倒海:“滚开。”他愣了,我却想哭。

        不是恶心,是心痛——他的吻太陌生,不像哥哥的——热烫、霸道、带着咖啡的苦涩与微微的烟草味。

        逃出酒吧,我蹲在路边,泪水终于决堤。我以为那些年不会再让我动摇,已经成为过去,却发现我一直活在被回忆织成的茧中。

        别人都说刘念长得是个美人,瓜子脸,杏眼,高鼻梁,笑起来有酒窝。

        可我浑身是刺,冷冰冰的。

        大学同宿舍的室友追问:“念念,你不谈恋爱啊?追你的人排队呢!”我摇头:“没兴趣。”其实,是不敢。

        怕一靠近,就想起他;怕一亲热,就对比出他的粗鲁和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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