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饭我洗了碗,她在书桌前等着我。
灯光底下她的坐姿很端正,膝盖并拢,背挺得直直的,像个等着挨训的小学生。
但脸上的表情完全是一个不服气的中年妇女。
“先把这道题做一遍。”我在草稿纸上写了一道最基础的通分题,推到她面前。
她拿起铅笔,咬着笔杆皱眉看了半天。
铅笔戳在嘴唇上,把嘴唇压出一个小小的凹痕。
她低头写字的时候,那件大红棉麻衫的领口往前坠了一点,从我坐的角度能看到领口里面一大片白花花的皮肤弧度。
她完全没在意,专心致志地在草稿纸上写通分的过程,写了半分钟停下来,抬头看我。
“三分之二的通分是不是六分之四?”
我的目光正好从她领口里面弹回来,落在草稿纸上。“对。继续。”
她继续低头写。又写了一分钟,铅笔在纸上划得嘶嘶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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